OpenSea 敦促美 SEC 釐清:NFT 市場不是「交易所」或「經紀商」
美國 NFT 龍頭平台 OpenSea 正式向監管機關喊話,要求美國證管會(SEC)明確表態:NFT 市場不應被納入聯邦證券法中的「交易所」或「經紀商」定義範疇。
這封信件 已於周三遞交給 SEC 專員、同時也是「加密貨幣工作小組」主席的 Hester Peirce,由 OpenSea 法務長 Adele Faure 與副法務長 Laura Brookover 共同署名,強調 NFT 市場與傳統金融體系在運作邏輯上截然不同,因此不該適用聯邦證券法的相關規範。
監管風向轉變,OpenSea 趁勢出招
SEC 在今年 2 月 放棄對 OpenSea 進行的調查 ,原因是美國政府對加密貨幣採取更友善的監管。作為美國總統川普(Donald Trum 破)首批政策行動,川普指示 SEC 澄清該機構對加密貨幣的立場,並且成立「加密貨幣任務小組」,與業界一起草擬法規指引。
多年來,SEC 由於其「透過執法進行監管」的政策備受批評,外界也認定 SEC 無法表明可以運作的規定。在 SEC 前主席詹斯勒(Gary Gensler)管理下, SEC 運作的方式,是把除了比特幣以外的所有加密貨幣都認定為其轄下管理的範圍,而且必須遵守證券法。
要求監管回歸本質、消除不確定性
OpenSea 的法務長 Adele Faure 和副法務長 Laura Brookover 在周三的信中表示 :「執法部門先前將交易所和經紀商監管範圍擴大至 OpenSea ,顯然把重心放在擴大委員會的職權範圍,而非解決 NFT 市場的特定風險狀況。」
OpenSea 鼓勵委員會拒絕這種做法,而是讓實際問題來指引監管解決方案。此外,委員會過去的執法政策,也造成了不確定性。因此,我們敦促委員會消除這種不確定性,並保護美國科技公司在這個領域的領先地位。
Adele Faure 和 Laura Brookover 主張,對於像是 OpenSea 這樣的交易所而言,經紀商的稱號是「多餘的」,因為加密貨幣生態系統中並不存在「利益衝突、金融不穩定和不當行為」等基礎風險:
NFT 市場不持有或促進資金或資產的流動,因此無法混合它們,這使得資本要求和財務記錄是不相關的。此外,OpenSea 不建議代表用戶進行投資或執行交易。
同樣地,OpenSea 不應像紐約證券交易所(NYSE)那樣,被視為「交易場所」進行監管,因為平台上的交易是透過不可竄改的智慧合約自動執行,並且該平台也不符合《交易法》的「多重賣方」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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